Page 5 - 文心園地第32期電子期刊
P. 5

1、所有來函稿件恕不退還,敬請自留底稿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、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,相關法律問題亦由投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人負責並追回獎金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故事未經查證,自行杜撰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拷貝或冒名頂替參賽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抄襲他人作品經察覺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 須徵得故事當事人同意後,始將事件書寫參加徵稿活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、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,讓與主辦單位編修運用於報導、發表、出版、佈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,不另致酬。入選者亦需配合主辦單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供或補充文稿,俾利宣導、發表及出版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、為保障自身權益及其對作品的負責,請附上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、地址等(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為防止著作權上糾紛及保障作者權益)。本單位將謹守作者基本資料之保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措施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、唯入選物件之所有人得簽署版權使用同意書,作為學校日後非營利之展覽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出版等用途之使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、如有疑問請撥(02)26812625#850 輔導主任石主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、本徵稿計畫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。
   1   2   3   4   5   6   7   8   9   10